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教育部及北京市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決策部署,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結合我校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和培養實際需要,經學校研究決定,對2020年美術學院(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考試方案做如下調整(與此前公布簡章不一致的,以此為準):
一、專業考試
1. 初選方式及標準
我校2020年美術學院招生網上報名工作已于1月28日結束,在已報名考生中進行初選及資格審核。
(1) 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以省美術學和設計學類統考成績為依據進行初選,各省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分別排隊劃定省統考成績初選入圍分數線。初選結果將于4月29日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通過初選的考生可于系統內打印《專業考試準考證》并參加專業考試。
(2) 藝術史論專業不組織初選,我校將對已報名考生按照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報我校藝術史論專業志愿。
(3) 報考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未通過初選的考生及報考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原支付路徑退回考試報名費用。
2. 考試安排
(1) 我校美術學院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的專業考試將于高考結束后舉行,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信息將于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內發布通知。
(2) 考生憑我校《專業考試準考證》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專業考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對于在專業考試中認定違規的考生,將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考生所在省考試院,將違規行為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涉嫌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 為保證考試公平、防止考生替考等違紀行為,專業考試時將采取以下措施:①要求考生在試卷指定位置填寫姓名及準考證號,粘貼試卷條形碼;②考試過程中使用身份證識別器檢查考生居民身份證;③考試過程中給考生攝像。
(4) 為保證評閱的公平公正,評判前所有試卷密封,分專業、科目進行多輪評判。學校及學院紀檢部門將全程監督評卷工作。
(5) 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須符合考點當地及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專業考試期間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
3. 專業考試科目
4. 成績與認定
(1) 專業考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可以獲發我校設計學類或美術學類《專業課考試合格證》。
(2) 專業考試合格線劃定辦法: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以總成績排序分別劃定北京市、其他省份兩條專業合格線。各專業合格證發放數量不超過相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各省另有規定的按照各省相關文件執行。
(3) 對于報考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的考生,專業單科成績前3名,給予5分加分(可累計,不超過滿分值),并計入專業課總成績。
(4) 專業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本網站公告。
二、志愿填報要求
1. 報考我校美術學院的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高考外語語種不限。
2. 獲得我校美術學院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專業課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報環節填報我校專業志愿,專業志愿須與《專業課考試合格證》中注明的招生專業一致(兼報其他專業無效)。
3. 符合我校美術學院報考條件(見招生簡章第一部分報考條件)且已在我校招生網上報名環節成功報名我校美術學院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可在高考志愿填報環節填報我校藝術史論專業志愿。
4. 設計學類、美術學類、藝術史論專業報考類別均為藝術類,志愿填報時請選擇清華大學藝術類招生專業所在的批次(以各省高考志愿填報文件為準)。
5. 報考我校藝術史論專業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滿分值須與所在省文史類考生一致(高考改革省份除外),其中江蘇省考生要求5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全部合格,兩門選測科目一科為歷史,另一科可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中任選一科,2門選修科目等級均要求達到A;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選考必選科目為歷史。報考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專業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別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執行,其中江蘇省7門必修科目測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6. 我校在調檔時,對于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7. 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考生高考報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門規定辦理。
三、錄取原則
1. 我校將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符合標準,且符合上述“第四部分志愿填報要求”情況的考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及專業考試成績,按下列辦法分專業擇優錄取。
(1) 設計學類
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美術學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按照綜合成績(文理科統一劃線)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則依次按照專業課總分、素描、色彩、速寫分數擇優錄取)。
(2) 美術學類
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美術學院規定的最低分數線,文化課相對成績達到75(文理科統一劃線),再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則依次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擇優錄取)。
(3) 藝術史論專業
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順序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則依次按照高考語文、英語、數學科目的分值從高至低順序錄取,非標準滿分分值的省份統一換算為150分)。
注:
① 藝術類與普通文理類文化課滿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線按照相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數)。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線參照各省相應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數線執行,各省另有規定的另行公布。
③ 設計學類與美術學類專業課折算成績(專業課成績÷專業入圍線×100)、文化課相對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藝術史論專業文化課相對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四位。
2. 關于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單科成績規定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語成績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后再參與排序,單科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及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按相應比例折算。
3. 各省錄取比例
(1) 設計學類及美術學類:北京市錄取人數占各專業全國招生計劃的15%,即設計學類錄取26人、美術學類錄取8人;其他省錄取人數占各專業全國招生計劃的85%,即設計學類錄取144人、美術學類錄取47人,其中每個省錄取人數設計學類不超過26人、美術學類不超過8人,超過上限的省份單獨劃定錄取線。
(2) 藝術史論:全國統一錄取,其中每個省錄取人數不超過2人,超過上限的省份單獨劃定錄取線。
4. 專業錄取原則
對于設計學類和美術學類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校美術學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志愿,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到各專業(專業課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相對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愿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注:專業志愿以考生報名參加我校美術學院專業考試時提交的《報名信息登記表》中填寫的信息為準。
5. 關于“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的規定
對于高考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美術學院,設計學類專業課全國排名前10或美術學類專業課全國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課成績未達到我校美術學院當年錄取標準,我校對其“專業課成績保留一年”,即第二年報考我校時,免考專業課(仍需參加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專業課成績仍以前一年成績計入。
注:當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校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審核通過后辦理相關手續。
四、入學事項
1. 新生持《清華大學錄取通知書》,按照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到手續。
2.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專業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無論何時,即取消其學籍。
五、其他
1.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美術學院錄取的藝術類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學習。
2. 我校美術學院實行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制度。
3. 我校美術學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對生活困難的學生實行助學金、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制度。
4. 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按規定交納住宿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5.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習用具及材料費用自理。
6. 取得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公費醫療(外籍學生除外)。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62798170
傳真電話:010-62798175
電子郵箱:
myzb@mail.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
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網址:
http://www.javamoz.com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郵編:100084
乘車路線:乘公共汽車在清華園站下車;乘輕軌13號線在五道口站下車;乘地鐵15號線在清華東路西口站下車。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2020年04月03日